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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四章 律法规定的继承(一) (5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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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你算算,如果算是莫笑笑放弃这部分权利的话,这个云珊珊会占有新陆氏多少的股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亮有些为难的说道:“云氏曾经的规模远大于陆氏,所以这样算来,她可能会在新陆氏中分得比较多的股权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靠!”安然忍不住开骂了,“这不是明强么?她什么都没有付出过,现在就过来直接占有果实,要不要这么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还是经营妥当的情况,如果笑笑经营失利的话,这部分失利的权利并不会因此而受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然被陈亮绕晕了,“你直接说人话,我都没听懂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举个例子,如果云珊珊继承的遗产股权价值一百万,并入莫笑笑的企业之中后,加上笑笑的一百万股权价值,这就是两百万了,后来在笑笑的经营中发生了亏损,亏损了三十万,那么最后只要云珊珊提出继承,就不能把亏损的三十万算进去,得直接按照当初的一百万由她继承。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?”陈亮用简单的例子告诉大家,这件事的重要性,“如果笑笑不用钱来赔偿,那么就得按照现在股权折算,就得把新陆氏的股权陪给人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吧!”安然大吃一惊,“怎么能够这样!”

        褚明峰点点头,“是这样的。”他当年看到过有这么一件案例的简报,他问过继承署的人,那边说,这是为了充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不在经营和流转中遭受到损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律法规定,当初并没有针对任何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但是你们不觉得这个规定太奇葩了么?”安然还是愤愤不平,“不能让这个莫名其妙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云珊珊得到笑笑的新陆氏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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